商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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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破产”逃债及其预防对策

破产是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前提下,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本人的申请作出宣告,并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理和分配的制度。破产是伴随着商品经济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在商品经济中的体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少企业因各种原因严重亏损,在竞

论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

[摘  要]  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是三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合同责任,在我国没有统一民法典的情况下,为了保护缔约当事人从开始接触、磋商到合同签订及履行完毕的全过程中的信赖利益、履行利益,在立法技术上将这两种责任制度统一规

论经理义务——兼论完善我国公司立法中的经理义务制度

 摘  要:本文从经理在公司中所处的多重职能性质的法律地位开始考察,阐述了经理义务产生的理论基础,对经理义务的内容作以详述,并评价现行立法,针对我国公司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公司立法中经理在职义务与离职义务规定的立法建议。关键词:经理义务,多重职能说,在

论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

摘  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近些年来法学界、经济学界、企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公司法》从立法上确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本文试图对这一模式形成的根因予以分析。关键词:公司法人治理  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  法哲学  产

浅论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分

[摘  要]  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合同责任,它与违约责任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在我国没有统一民法典的情况下,为了保护缔约当事人从开始接触、磋商到合同签订及履行完毕的全过程中的信赖利益、履行利益,在立法技术上将这两种责任制度统一规制在合同法中。本文在分析两种

论违约责任

内容提要:本文从违约责任概念入手,通过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违约责任形态,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及其与其他责任的区别,着重对违约责任的理解,并以我国《合同法》为例,论述了我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目录:一、违约责任概述(概念,特征,性质)二、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三、

关于房产中介欺诈行为分析

摘要:随着上海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上海房产中介市场也在日益壮大。人们通过房产中介咨询、购买、出售、租赁房产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房产中介在房产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据有关部门统计本市约50%的新建商品房销售和90%的二手房买卖是通过房地产中介企业实现的。本文通过对房地产中

论现行私营企业法律制度的立法缺陷

私营企业迅速发展壮大,业已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对私营企业的政策导向从“引导、监督、管理”发展为“鼓励、引导、支持”。因此在80年代到21世纪初先后制定了调整私营企业发展的法律规范。但是,长久以来以所有制成分来划分企业法律制度的思路限制了立法发展,对私营企业还是

论有限责任公司未出资股东的资格认定及其权利限制

【案情摘要】原告:王立君被告:深圳市永浩实业有限公司被告:朱旻深圳市永浩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永浩公司)是1997年12月12日经深圳市工商局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原告王立君与被告朱旻签署的公司章程规定,该公司股东共二个即原告王立君与被告朱旻,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

中国公司法的修订与改革

(一)大势所趋:中国公司法修订与改革之必然  中国公司法的成就世人注目。20世纪80年代起始,中国的公司法理论和实践总结经济 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经验,借鉴国外的传统理论和先例,经过十几年的积极努力,到90年 代后期,基本建立和形成了中国系统、完整的公司法理论和原理。与此同时,公

美国公司改革法案述评

【内容提要】美国公司改革法案主要从三个方面对上市公司做出规定,即加强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以改善公司治理、强化审计的独立性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上述三个方面共同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以维护投资者利益。美国公司法的改革对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摘&

国际投资法的演进

【内容提要】国际投资法的存在,须与国际投资的现状相适应,即国际经济法中含有经济性;同时,国际投资法还须与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相适应,特别是不能违背国家主权原则。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性的加强要求国际投资保护规则趋向统一,而主权原则则强调各国利益至上,强调各国的特殊性。投资中的

对认定知名商品的思考

对认定知名商品的思考 丁茂中   [摘要]:在商品经济社会中,商品的知名度对经营者来讲是十分重要的。因此世界各国都通过立法来保护知名商品。我国先后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定知名商品。但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我国对知名商品的相关规定并不是很完善,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

外贸进出口业务应当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外贸进出口业务应当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卖方对买方提供的信用证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应及时要求买方改证。按照国际惯例,卖方接到与合同不符的信用证,有权要求买方立即改证,若买方不改证或延期改证,则构成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出索赔。反之,若卖方不及时提出改证要求,则视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艰难情形规则”对我国合同法的借鉴意义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艰难情形规则”对我国合同法的借鉴意义 殷武   (西北政法学院  陕西西安  710063) 【摘要】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艰难情形规则”是为了解决国际商事交易中,因经济环境异常变动所造成合同履行结果对一方显失公平而设计的旨在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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